在央国企里有这么一群人,他们和正式员工一样,在同一栋楼里上班,做着同样的工作,但是他们的福利待遇和正式员工却完全不同,还可能会随时离开。这群人就是劳务派遣员工,或者被称为人们常说的“临时工”。
再聊接下来的话题之前,我们首先要清楚什么是劳务派遣制。所谓的劳务派遣,起源于美国,本质上是一种雇佣与使用分离的劳动关系。央国企的正式员工,都是直接与用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并构成事实的劳动关系。
而劳务派遣制员工,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劳务派遣公司再跟用工企业签订派遣协议,派遣员工最后实际是为用工企业干活,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。
国家在2014年发布的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中明确了劳务派遣的三个使用范围:
临时性工作岗位: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;
辅助性工作岗位: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;
替代性工作岗位: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,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。
然而在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,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。周世虹委员认为,劳务派遣制已经成为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,背离了当初规定的实质 。
我个人觉得周委员的观点有失偏颇了。2014年之前,周委员的话是对的。不过在在2014年发布的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中,第四条规定一个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人数不得超过总员工数的10%,全国的央国企都开始了大规模的改革。
最有名的就是2014年中国银行5.8万劳务派遣工全部转正的新闻了:
在2013年,中国银行全行有派遣员工5.8万人,占员工总数的20%,其中87%的员工在网点工作,而银行网点的业务是主营业务,不符合临时性、替代性、辅助性的要求,因此中行在当年将5.8万人转部转为了正式的合同工。
在2015年之后,国内所有的企业都整改完毕了,一个企业里劳务派遣员工的数量不超过10%。而且一个国企雇佣派遣工,还要给派遣公司支付管理费,总的来说,国企出的钱没有少多少。但是用人灵活度确实提高了,缺人就多用人,不缺就少用,避免了裁员的赔偿。
不过现在依然存在很多无良公司将劳务派遣制度滥用的诸多案例,比如把正式员工转为劳务派遣进行隐性裁员等。
但是在央国企里,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的岗位需求还是很多的,从用人成本的角度来讲,国有企业不可能愿意按照正式工的标准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合同,这也会浪费国家资本。
这个点周委员也想到了,在我认真看完周委员的话之后,我觉的他这个建议还不如不提。周委员在采访中提到了,如果企业有临时性用工需求,可以通过劳务外包来解决。 如果真如他所说的废除了劳务派遣,那企业里原来的劳务派遣工就全变成劳务外包工了。
那劳务外包和劳动派遣到底有啥区别呢?
1.适用法律不同。劳务派遣工和央国企之间是要遵守《劳动法》的,派遣公司和派遣工之间要遵守《劳动合同法》。而劳务外包人员只和外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
2.管理权不同。劳务派遣工受用人单位管理,要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,还能参加用人单位的工会。劳务外包工则受外包公司管理。
3.薪资结算方式不同。劳务派遣员工法律是要求同工同酬的,薪酬福利由用工单位跟员工商定,然后企业将钱打入劳务派遣公司账户,由派遣公司进行代发,是按人给薪资;劳务外包员工的薪资发放只跟外包公司相关,企业只需按项目给外包公司一个总费用即可。
说实话这个劳务外包还不如劳务派遣呢。个人觉得劳务派遣要比劳务外包更高级一些,而且直接受国企管理,与国企人员打交道也能更好的拉近关系,虽然机会不大,但总归还有转正的机会,实际上很多国企都有过劳务派遣转正的先例。